职业保留制度不可取
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赵树凯在1999年3月31日《中国经济时报》上指出,职业保留制度以职业分类、国民分类和就业机会封闭为基本特征,即政府将职业工种进行分类,并进而规定一部分就业位置只对特定身份的社会成员开放。长期以来,中国的就业制度主要建立在户籍制度基础上,户籍身份不同决定就业权利的不同。现在,一些城市鉴于自身下岗失业问题的严重,在原有户籍制度的基础上,复又制定出行业工种方面的限制措施,虽然是一种新的制度设计,但并不是改革方向上的制度创新,恰恰相反,只能说是户籍和就业体制改革进程的一种逆转。就其许多具体措施的社会后果而言,确实是在强化就业领域已有某些淡化的城乡分割和制度性歧视,强化了城里人和乡村人的身份等级色彩。